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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及含义 尊重社会公德

时间:2024-06-06作者:admin分类:资料浏览:7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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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述合同法的基本原则2,合同法基本原则的主要内容有哪些3,简述合同法的基本原则4,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与民事基本原则的区别5,工程合同管理的法律制度包括哪些其中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及内涵是什6,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工作中涉及的的法律制度包括哪些其中合同法的基7,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1,论述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1.遵守法律、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原则 。《合同法》第7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该条规定,集中表明二层含义,一是遵守法律(包括行政法规),二是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2.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原则。《合同法》第8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原则 参考资料: http://www.dongao.com/zjzcgl/fdzl/201109/55539.shtml

2,合同法基本原则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我国《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自愿、公平、合法”。所谓自愿,合同当事人双方必须是在自愿的情况下下签约。所谓公平,合同条款必须对双方当事人同时权利、义务。所谓合法,合同必须是在不违背法律的旨意和精神的前提条件下建立签署的。合同违反了《合同法》这样的原则,合同则无效。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制定和执行合同法的总的指导思想,是合同法的灵魂。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合同法区别其他法律的标志,集中体现了合同法的基本特征。1.平等原则。合同当事人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各方应在权利义务对等的基础上订立合同。2.意思自治原则。意思自治是贯彻合同活动整个过程的基本原则,在不违反强制性法律规范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基础上,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3.公平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任何当事人不得滥用权利,不得在合同中规定显失公平的内容,要根据公平原则确定风险与违约责任的承担。4.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应当诚实守信,善意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不得有欺诈等恶意行为。在法律、合同未作规定或规定不清的情况下,要依据诚实信用原则解释法律和合同,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

3,简述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1.平等自愿原则。合同法的平等原则指的是当事人的民事法律地位平等,包括订立和履行合同两个方面,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2.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公平,既表现在订立合同时的公平,显失公平的合同可以撤销;也表现在发生合同纠纷时公平处理,既要切实保护守约方的合法利益,也不能使违约方因较小的过失承担过重的责任;还表现在极个别的情况下,因客观情势发生异常变化,履行合同使当事人之间的利益重大失衡,公平地调整当事人之间的利益。诚实信用,主要包括三层含义:一是诚实,要表里如一,因欺诈订立的合同无效或者可以撤销。二是守信,要言行一致,不能反复无常,也不能口惠而实不至。三是从当事人协商合同条款时起,就处于特殊的合作关系中,当事人应当恪守商业道德,履行相互协助、通知、保密等义务。 3.遵守法律、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原则 。《合同法》第7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该条规定,集中表明二层含义,一是遵守法律(包括行政法规),二是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4.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原则。《合同法》第8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看看行不行~~~O(∩_∩)O
平等自愿、诚实信用、意思自治、合法原则、鼓励交易、不损害公众利益等,不同人编的教材说法不一样,但基本是这样。

4,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与民事基本原则的区别

其实,合同法作为民法的部门法,我们不需要具体去区别原则上的差异,只需要明白合同法是民法在合同中的具体体现就行。民法基本原则有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守法原则,公序良俗原则。而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有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公共利益和法律约束力。我们看到了他们共同的部分,即平等和诚实信用。这是主体上的共同导致的必然结果。在民事权利关系的应用中当然地包括了合同权利义务关系,有权利义务就要求双方平等和以相互尊重为基本的诚实信用,这些都很好理解。民法的其他原则也必然地应用到合同法上,签署合同要自愿,强迫的可撤销;合同要合法,违法的无效;合同不能显失公平,条文上双方权利义务都会有所交代,这个在合同草拟中表现尤为突出;公序良俗这个不用说都知道了,是道德的范畴。而合同法中的原则是民法原则普遍到具体的过程,这就很好理解了。总的来说,非要把民事基本原则与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作一区别,那问题的核心就是普遍与具体的区别。
应该说,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有其特殊性,但是,合同法作为债法的一种,属于民事法律中一项重要的分类,当然也就必须服从于民事法律的基本原则。准确地讲,是被包容与包容的关系。 区别:合同法的原则有: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公共利益、法律约束力等4项原则。民法的原则有:公民、法人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原则、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等价有偿原则。至于各个原则的个中含义,自己上网查。

5,工程合同管理的法律制度包括哪些其中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及内涵是什

一、合同是安排项目施工的指导性文件项目班子要根据工程规模,难易程度组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计划、报表、竣工结算等要按合同的约定编制、报送,工程的质量、进度等都需按合同的要求组织施工,工程的材料、设备等应按合同约定的规格、数量、价格进行购买。二、合同是进行索赔的依据合同索赔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由于业主违约引起:主要指业主未按《示范文本》规定完成应该完成的工作以及未能按时拨付预付款、工程款、拖延图纸审批、拖延对承包方提出变更、索赔的答复等;二是由于工程项目本身变更引起:如工程量的变化、材料价格变化、现场签证等;三是由施工条件和环境变化引起:如一周内连续停水、停电超过8小时,连续大雨不能进行室外作业等。三、合同是控制工程成本和进行竣工结算的依据控制工程成本,应学习邯钢经验,用倒推法确定分部、分项工程进而确定各岗位成本。合同签订后,该工程的预算成本就可确定下来,组建项目班子时,根据预算成本按照市场法则确定责任成本,确定工程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台班费、其他直接费和间接费等。项目经理组织施工时,首先可将以上费用分解到各分部分项,其次是确定各岗位成本,一旦成本确定,就应合理用工、用料、控制人工费用、管理费用和严防多领、冒领材料,为节约工程开支、办理工程结算打下基础。四、合同为转移风险提供可能《示范文本》中有违约、索赔、争议、保险、担保等转移风险条款,如能将这些内容协商并写进合同,那么就可将业主违约、工程变更以及自身在施工中发生的一些意外伤害向业主或第三方转移。还有什么法律问题可以直接咨询我们的律师:沈阳律师http://china.findlaw.cn/shenyang希望对你有帮助,望采纳!!

6,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工作中涉及的的法律制度包括哪些其中合同法的基

1、平等原则。是指合同人的法律地位平等,即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是平等的,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2、自愿原则。合同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非法干预。《合同法》对自愿原则有以下含义:第一、合同当事人有订立或不订立合同的自由;第二、当事人有权选择合同相对人;第三、合同当事人有权决定合同的内容;第四、合同当事人有权决定合同形式的自由。3、公平原则。合同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4、诚实信用原则。合同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这是市场经济中形成的道德准则。5、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的原则。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的原则。公序良俗就是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善良风俗是以道德为核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项:1、工程范围。 2、建设工期。 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 4、工程质量。 5、工程造价。 6、技术资料交付时间。 7、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 8、拨款和结算。 9、竣工验收。10、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 11、相互协作条款等
涵盖 施工安全 施工标准 质量控制 成本等等 内涵合同肯定是双方协商同意以上规定啦
你是不是江南大学的教育考试大作业??1、平等原则。是指合同人的法律地位平等,即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是平等的,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2、自愿原则。合同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非法干预。《合同法》对自愿原则有以下含义:第一、合同当事人有订立或不订立合同的自由;第二、当事人有权选择合同相对人;第三、合同当事人有权决定合同的内容;第四、合同当事人有权决定合同形式的自由。3、公平原则。合同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4、诚实信用原则。合同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这是市场经济中形成的道德准则。5、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的原则。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的原则。公序良俗就是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善良风俗是以道德为核心的。

7,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对合同关系的本质和规律进行集中抽象和反映、其效力贯穿于合同法始终的根本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平等原则) 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自愿原则) 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平原则) 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 第七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序良俗原则和合同原则) 平等原则: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这决定了民法的根本原则是平等原则。 含义:(1)民事主体的法律地位平等;(2)民事主体平等地享有权利、承担义务;(3)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法律的平等保护;(4)民事主体的民事责任平等。 自愿原则是指:自愿原则又称为意思自治原则,是指民事主体依照自己的理性判断,自主参与民事活动,管理自己的私人事务,不受国家权力和其他民事主体的非法干预。 公平原则:公平原则包含了等价有偿的意思,即在民事活动中,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当事人取得他人财产利益应向他方给付相应的对价。 诚实信用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中应诚实可信,以善意的方式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 保护公序良俗原则是指:民事主体的行为应当遵守公共秩序,符合善良风俗,不得违反国家的公共秩序和社会的一般道德。
平等自愿协商一致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平等原则、自愿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合法原则。 合同法》第四条规定:“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自愿原则是指当事人依法享有在缔结合同、选择交易伙伴、决定合同内容以及在变更和解除合同、选择合同补救方式等方面的自由。合同自愿原则是合同法的最基本的原则,是合同法律关系的本质体现。 合同法》第六条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是指当事人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应诚实守信,以善意的方式履行其义务,不得滥用权利及规避法律和合同规定的义务。 合法原则的含义主要是要求当事人在订约和履行中必须遵守全国性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合同法主要是任意性规范,但在特殊情况下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交易秩序,合同法也对合同当事人的自由进行了必要的干预。如对标准合同及免责条款生效的限制性规定,旨在对标准合同和免责条款的使用作出合理限制;这对于维护广大消费者利益、实现合同正义是十分必要的。同时,对于国家根据需要下达的指令性任务或者国家订货任务,有关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订立合同,而不得拒绝依据指令性计划和订货任务的要求订立合同(《合同法》第38条)。 合同法》第三条规定:“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所谓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是指在合同法律关系中,当事人之间在合同的订立、履行和承担违约责任等方面都处于平等的法律地位,彼此的权利和义务对等。这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市场经济的存在长俯拜谎之荷瓣捅抱拉和发展要求公平、公正的交易,而市场主体地位平等是实现公平、公正交易的法律前提。这一原则的含义是:合同当事人,无论是法人和其它经济组织,还是自然人,只要他们以合同主体的身份参加到合同关系当中来,他们之间就处于平等的法律地位,法律给予他们一视同仁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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