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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约定 此案卡车不属于消费品

时间:2024-06-06作者:admin分类:时光浏览:7评论:0

本文目录一览

1,合同当事人约定2,劳动合同主要约定什么3,合同约定的内容一般包括哪些4,合同价款可以有多种约定方式其不包括5,合同违约怎么定6,合同的规定7,法律合同约定

1,合同当事人约定

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法律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
不可以

2,劳动合同主要约定什么

劳动合同主要约定: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3,合同约定的内容一般包括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4,合同价款可以有多种约定方式其不包括

合同价款可以有多种约定方式,其不包括(C)。 A 固定价格合同 B 可调整价格合同 C 固定价格加酬金合同D 成本加酬金合同
价款,合同,约定,酬金,双方,条款  建设部第107号令,即《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及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第二十三条规定,合同价可以采用以下三种方式: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5,合同违约怎么定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分为金钱债务的违约责任和非金钱债务的违约责任,金钱债务的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非金钱债务的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此外,当事人还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6,合同的规定

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6条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三种;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既可以由单方依法解除,也可以双方协商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出现国家法律、法规或合同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时,不需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合同效力可以自然或单方提前终止;约定解除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因某种原因,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互相协商,在彼此达成一致的基础上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从订立到履行过程中可以预见的中间环节,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维护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正当权益的重要保证 。 劳动合同的解除具有以下特征   1、被解除的劳动合同是依法成立的有效的劳动合同   2、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须是在被解除的劳动合同依法订立生效之后、尚未全部履行之前进行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均有权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   4、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受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条件的限制。

7,法律合同约定

1.有效!违约金和定金罚只取一样!不影响合同效力!2.工厂!卡车未交付,风险由卖方承担!3.否,此案卡车不属于消费品,不受《消法》调整范围!4.解除后,可以!5.否,择其一。6.否。7.可以
1.合同有效!违约金和定金罚只取一样!2.应由工厂承担所有损失!3.此案按《合同法》执行!4.合同可以解除后!5.否。6.厂方应支付双倍赔偿。7.不行,只能选一项
1.合同已经签订,当然有效了。至于过户,他是履行合同时要做的。而不是合同成立的有效要件。2.卡车受损自然是工厂承担了。虽然合同已经有效存在,但是还没有交付,因此风险没有转移。3.否,此案卡车不属于消费品,不受《消法》调整范围!4.退车,也就是解除合同,这是解决纠纷时最后一招,不到万不得已不要使用。5.违约金这个没有疑问,是可以选择的。你说的双倍赔偿就不知道了。(1)合同中没有双倍赔偿的规定,(2)合同法也没有这个规定。-----你是不是想说双倍返还定金呀,在合同法中有这样的规定,交了定金后如果一方违约没有签订合同,那A交定金的一方违约则无权要回定金,B接受定金的一方违约则要双倍返还定金。6.不能要求经营损失。这个无法预知,因此合同法也就没有这方面的规定。7.这两个违约金你只能选择其一,要不对于工厂这一方不公。一个违约行为要承担两项惩罚,显失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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