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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关于续签合同规定 企业同意续签

时间:2024-06-06作者:admin分类:旅行浏览:7评论:0

1,关于劳动合同到期续签的问题

你好,我是律师。现在开始回答你的问题:1、合同期限为2年。2、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不用提前通知对方,这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劳动合同期满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款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是要给劳动者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的具体标准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具体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4、你也不用提前通知,年终福利应该要给你的。如有什么问题不清楚的,可以继续与我联系。
如果单位不给你续签,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从你入职之日计算,一年补偿一个月,你可以去我用户名中的网站看一下,里面有很多律师提供免费的在线咨询,希望能够帮到您
提前30日书面通知公司,年终福利给,合同到期不用给补偿的啊
1、2年。2、公司应该提前30日通知你。或者给你一个月工资终止合同。

2,关于劳动合同续签的规定有哪些

关于 劳动合同续签 的规定有哪些 以下情形,符合续订 劳动合同 的条件: 1.双方协商一致续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期满,存在用人单位不得 解除合同 的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 1)从事接触 职业病 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 丧失劳动能力 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 女职工 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 退休年龄 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 法规 规定的其他情形。 1、按 劳动合同法 规定, 合同到期 后,劳动者提出不续签的,用人单位不用支付 经济补偿金 的,如果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2、《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 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 终止劳动合同 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的续签在法律规定上有着明确的规定,但是具体的细节处理可能会导致自己的问题无法解决,所以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自己要积极有效的处理有关的规定,这样就可以合理的解决合同续签的事情,因此在自己的生活中要积极的践行有关的规定。

3,续签新劳动合同法

没有3年一签的规定,以前的7年还算是工龄,如果该企业在合同未到期时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等于违约,你可以要求补偿(补偿按照劳动法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情况进行补偿),如果单位不给予请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进行投诉!补充回答:合同到期后,公司不续签是可以不给任何补偿的。你可以要求继续跟公司签合同,不跟劳务公司签,但公司也可以拒绝和你续签合同而不用补偿。 看你自己的能力吧,认为自己公司离不开自己或者自己离开公司还有好的发展,就坚持要求继续跟公司签合同,不然的话只怕还是人在屋檐下,不能不低头了
劳动合同期满,是否续签是双方的自主权,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续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续签或者用人单位降低劳动条件劳动者不续签的,应当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  如你所述,台资企业的不续签合同并不违法,但应当按你2008年元月起的工作年限支付你经济补偿金(2008年之前的工作年限按劳动部当时的规定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4,合同到期续签的规定

劳动合同期满续签有哪些规定劳动合同续签,是指合同期限届满,双方当事人均有继续保持劳动关系的意愿,经协商一致,延续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双方可以续签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本文就主要涉及原有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终止后,用工双方续签劳动合同的问题,特别关注hr实践中遇到的劳动者要求签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问题、续签合同时要注意的问题以及实践中出现的一些纠纷和案例。另外,我们的在线问答也为将为您提供实时的帮助。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员工主动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2、企业同意续签,且在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下续签,员工不同意续签的。劳动合同终止时企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企业不同意续签而终止劳动合同的;(2)企业同意续签,但续签的条件降低,导致员工不同意续签的。建议如下:1)劳动合同到期,审慎决定是否续签。是否续签,企业应该有一个明确的标准,可以从三方面去考虑制定:员工的能力与气质是否与企业的续签相合拍,类似员工的招聘有无难度;员工所在的岗位为核心岗位,还是可替代的普通岗位;从企业的长远发展来看,员工所在岗位是否是临时岗位。2)规范续签流程,避免支付经济补偿金。建议企业在发出续签劳动合同通知时,一定要明确续签劳动合同的条件,是维持、提高还是降低。3)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需慎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第2款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因此,当员工不愿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企业必须要有证据对此进行证明,以此谨防员工以企业违法不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要求企业支付双倍工资。对此,一般的做法是要求员工就放弃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作出声明,或者在续签的劳动合同里面就此进行约定。综上所述在我国有关于劳动合同的续签,用人单位应当尊重劳动者本人的选择,不得随意加强压力或者私自签署。若是劳动者不愿意进行续签的,用人单位可以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若是用人单位不想与劳动者续签的情况下,应当支付劳动者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金,这属于合法范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5,关于续签合同

合同到期,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就不存在权利义务关系,你得不到经济赔偿。因为你与用人单位已经签订的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再签,你要求的话,就应该签无固定期限合同,所以现在基本上所有的用人单位,都不会续签,这是一个全国的普遍问题。建议你以后遇到这种情况,到期之前就要另外找工作了。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合同到期,就是合同终止,不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通知劳动者.但可以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
一般情况下,对于劳动合同到期是否提前通知事宜,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看各地法规有没有规定,据了解,北京劳动合同规定要求企业提前30天通知,未提前通知应给付一个月工资。如果当地对合同终止没有提前30天通知的义务,那么你就拿不到提前30天的钱。但是,你还是可以拿到另外一笔钱即一个月工资,因为劳动合同终止,如果公司不愿意继续签订劳动合同,应从2008年1月1日起算,满1年给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合同期满而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因经济原因,需要裁人的,也要符合法定程序,单位这样裁员,是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由于你与单位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你可以提出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你就可以继续呆在原单位工作了。
《劳动法》第二十三条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6,关于合同续签

合同上有约定合合同到期单位要提前多少天通知员工吗?有规定单位就必须提前通知你,否则就要付代通金一个月薪。如果没有此约定,到期就算劳动关系终止了。但还是可以得到工作年限的补偿金,按2008/1/1到工作结束计算。别的补偿就没有了。。。。。。。如果签的两次合同的劳动期限都是一样的,你当然还是按期限上的日期结束劳动关系,不能算作两年的劳动合同。关于自动续签,这样子说吧:如果你的合同是07/4/1-08/3/21,个么如果单位在3/22通知你终止劳动合同,都算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单位是在3/21通知你离职,就属于合法。解除,合同期限内;终止,合同到期。
《劳动合同法》对于由谁先签字没有硬性规定,但是合同没有单位盖章尚未成立。可以拒绝签订。并根据如下法律规定要求单位根据你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单位拒绝支付的,可以申请仲裁。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双方均已经签字,则视为对劳动合同条款的认同。
到时公司如果不签你,应给你工龄补偿,你的情况应该是2个月的工资。合同到期补偿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可以据理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向当地劳动局申诉,要求仲裁。

7,关于劳动合同到期续签的问题

劳动合同到期的,用人单位最迟应在劳动合同到期后的一个月内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如果超过一个月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1、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2、劳动者不续签的话,除非是以用人单位提供的新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降低为由才有经济补偿金,否则无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1、建议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顾名思义就是没有固定的期限,换句话说就是这种劳动合同没有到期的一天,也就不存在到期终止的问题。 2、但你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的三十七条、三十八条的相关规定,随时都可以合法的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对你没有任何限制和不利。 3、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为没有到期终止机会,用人单位要想解除劳动合同,就没那么容易了,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一是按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就是本人要同意才行; 二是按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你要犯了严重的错误或严重违反企业的规章制度才能解除; 三是按第四十条的规定,要证明你不胜任工作时才能解除; 四是按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按规定经批准裁员时可以解除,但保留人员以前无固定期限的员工优先保留。
都不容易,提醒一下派遣公司吧,也没影响和损坏你的利益。
你之前的合同怎么约定的,是否有合同到期后自动续签

8,劳动法续签条例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单位应与补偿;2、根据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如单位拒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是的,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应提前30天通知,否则就得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可以追究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比较常见的单位对试用期的错误认识有: 1、规定很长的试用期期限。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但是单位并不是可以随意决定使用期的具体长短的。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2、动辄要求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规定,在试用期内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在试用期劳动者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是他的法定权利,并无违约可言。 3、仅仅订立一份试用期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仅与劳动者签订一份试用期合同,劳动者就相当于正式员工,因为按照上海劳动合同条例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即为劳动合同期限。如果用人单位要解聘劳动者,则应按照程序给出正式的解聘理由,劳动者还可以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同时,如果是续订劳动合同不得规定试用期。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4、约定是试用期工资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水平。这种情况比较普遍,而法律规定,试用期工资应当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的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水平(2008年上海市最低工资为960元)。 5、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用。试用期是劳动合同的一部分,签订合同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已经形成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保险,劳动者有权主张自己的应得利益。 6、试用期内无正当理由辞退劳动者。按照上海市劳工合同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劳动者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来说,很少有单位可以做到第二点,因为许多用人单位公布的招聘条件比较简单,但履行合同的过程中要求却越来越严格。劳动者遇到这种情况,若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一般都可以胜诉。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9,劳动合同续签规定

1、双方协商一致续订劳动合同;2、劳动合同期满,存在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0年的;(2)自建立劳动关系起已连续两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初次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
1、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合同到期后,劳动者提出不续签的,用人单位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如果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2、《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连续签订2次劳动合同,第3次签订合同,劳动者提出或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合同的,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你这种情况,用人单位已经无就是否续订劳动合同,以及期限多久,的选择权,选择权均在劳动者。
视为续签,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请参考以下法律资料:《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 和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扩展资料:同时,劳动合同法也指出:第十五条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的续订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后,当事人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继续签订与原劳动合同内容相同或者不同的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  以下情形,符合续订劳动合同的条件:  1.双方协商一致续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期满,存在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0年的;  2.自建立劳动关系起已连续两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初次衽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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