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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怎么签字才有效 意味着要么签字

时间:2024-06-06作者:admin分类:旅行浏览:7评论:0

本文目录一览

1,请问怎么样签的合同才有效2,合同要怎么签才有效3,个人合同怎么签才有效4,劳动合同要有哪方面签字才会生效5,合同要怎样签才有效6,合同双方的签字怎样才有效7,怎么签合同才有效有什么要求

1,请问怎么样签的合同才有效

合同有效成立的5个条件: 1.双方当事人应具有实施法律行为的资格和能力: 2.当事人应是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意思表示一致: 3.合同的标的和内容必须合法: 4.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互为有偿; 5.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2,合同要怎么签才有效

只要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就有效,因为合同是当事人双方真是意思的表达。
符合以下条件的合同有效:1、签订合同的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合同内容反映了签订人真实的意思表示;3、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3,个人合同怎么签才有效

所以在签定合同前,首先要审查合同签定方是否是适格的主体,换句话说是否有签定合同的资格,比如某些施工合同,针对施工企业是有一定的资质要求,或者有些项目是必须通过招投标后才能实施。其次要注意仔细审阅合同内容是否违反法律法规。另外合同双方当事人双方要盖章或亲自签名,如果本人无法亲自到场可以授权他人代为签字,或委托代表人签字。合同签定完毕后还要注意保留合同原件,在发生纠纷时才能更好保护自己权益。

4,劳动合同要有哪方面签字才会生效

劳动合同已经生效,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证违反劳动法的有关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公司用你入厂签定一年的劳动合同期来限制你,不让你辞职,不合法。你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单位同意。

5,合同要怎样签才有效

首先,合同的成立是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达成的协议。合同的成立必须具备如下条件:1、存在双方或多方订约当事人。2、订约当事人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3、合同的成立应当具备要约和承诺二个阶段。其次,对于已经成立的合同,还必须具备一定的生效要件,才能产生法律拘束力。《合同法》规定的合同生效要件有以下几个: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订约主体不合格,所订立的合同不能发生法律效力。2、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3、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4、合同必须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此外,如果对合同具体生效的要求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比如附一定的条件,一定的期限等。

6,合同双方的签字怎样才有效

您问的是合同双方主体适格问题。  一般工厂可以分为几种:有法人资格的限公司、股份公司、一人公司;无法人资格的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如果有公司企业的盖章,就无论谁签字都没有问题。  但如果只有签名而没有公章则比较复杂了。  一般法律上认为有法人资格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即法人代表)的行为就代表法人的行为,则合同上落款为有法人资格的公司企业,然后有法人代表的签名,法律上认为法人代表的行为即为法人的行为,合同是与法人的签的合同。  无法人资格的企业的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的行为就代表企业的行为,则落款为无法人资格的企业,然后有营业执照上负责人的签名,法律上认为负责人的行为即为企业的行为。  以上两点要注意,如果没有公司或者企业名称的落款,而只有法人代表或者负责人的签名都可以不认为是公司或者企业的行为,可以解释为法人代表或者负责人的个人行为。合同是与其个人签的,而不是与公司或者企业签的。  当然在个案中,还有一些具体的情况只有个人签名都可以认为就是公司或者企业的行为。如由一贯的交易习惯形成的情况。也有一些情况即使有公司盖章,也不认为是公司或者企业的行为的。如一个员工已离职,公司或者企业已将该信息通报给了对方公司或者企业,而对方公司或者企业还与该离职员工用剩余在手的预先盖有公章的合同签合同,则有恶意串通之嫌而不被认为是该公司或者企业的行为,虽然合同上有公章。  这种具体的例外的情况还有很多,不胜枚举。

7,怎么签合同才有效有什么要求

一、合同效力怎么理解合同效力是指依法成立的合同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合同法》第8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具体说来,合同的效力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依法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设定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债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债务人则负有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依《合同法》第6条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利或履行义务,都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违反义务,亦不得滥用权利。2、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拘束力。合同当事人受合同的约束,不得为与合同的权利义务相违背的行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3、依法成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不履行所承担的义务,只要有履行的可能(包括法律上的可能和事实上的可能),对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的国家强制力强制违约方履行合同。二、合同的成立与生效《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因此,在一般情况下,合同成立的时间即是合同生效的时间。但某些法律、行政法规对合同生效有特别规定,要求办理审批、登记手续的,合同须经批准或办理登记手续才能发生效力。例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依法律规定,须经外贸部门批准,才能发生法律效力。附条件或附期限的合同,自条件成熟时或期限届满时发生效力。三、合同的有效条件判定合同是否有效的依据是合同是否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了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即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合同具备以上有效条件的,依法成立,具有法律效力。合同不具备以上有效条件的,其效力即受影响。影响合同效力的因素有欺诈、胁迫、违背法律规定、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恶意串通、无权代理、无权处分、不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等。但是,并非不具备上述民事法律行为有效条件的合同均为无效合同。由于现实生活中不具备上述有效条件的合同的情况千差万别,法律上根据其程度不同,从鼓励合同交易、促进交易的原则出发,将这类合同区分为三种:一是无效合同;二是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三是效力待定的合同。
根据《合同法》第35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就当事人来说,无非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自然人订立合同一般由订立合同的自然人签字或盖上自己的姓名章;法人、其他组织订立合同一般是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组织负责人签名或盖上单位的公章。法人、其他组织应该盖什么章,我国《合同法》未作明确规定。现实中,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种类很多,有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行政章及各部门的公章等。一般而言,合同专用章、行政章都能作为合同章,至于财务专用章、各部门的公章的效力则要看具体情况,如果仅仅证明诸如欠款金额(企业之间对帐单)这样的财务方面的问题,那么财务章也是有效的。 值得注意的是,《合同法》第23条的规定,签字或盖章是选择关系,意味着要么签字,要么盖章,要么签字盖章同时具备,这三种情况对于合同成立的意义是相同的。在实际签定合同时,人们往往重视盖章的作用与意义,甚至有的认为盖章比签字重要,其实这是误解。印章的使用(即盖章)就等于印章所有者(即印章名义人)的签名,盖章的效力就等于签名的效力。印章之所以具有证明功能,不过是使用印章能够代替并可以反复代替签名,且有时具有...根据《合同法》第35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就当事人来说,无非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自然人订立合同一般由订立合同的自然人签字或盖上自己的姓名章;法人、其他组织订立合同一般是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组织负责人签名或盖上单位的公章。法人、其他组织应该盖什么章,我国《合同法》未作明确规定。现实中,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种类很多,有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行政章及各部门的公章等。一般而言,合同专用章、行政章都能作为合同章,至于财务专用章、各部门的公章的效力则要看具体情况,如果仅仅证明诸如欠款金额(企业之间对帐单)这样的财务方面的问题,那么财务章也是有效的。 值得注意的是,《合同法》第23条的规定,签字或盖章是选择关系,意味着要么签字,要么盖章,要么签字盖章同时具备,这三种情况对于合同成立的意义是相同的。在实际签定合同时,人们往往重视盖章的作用与意义,甚至有的认为盖章比签字重要,其实这是误解。印章的使用(即盖章)就等于印章所有者(即印章名义人)的签名,盖章的效力就等于签名的效力。印章之所以具有证明功能,不过是使用印章能够代替并可以反复代替签名,且有时具有省力之效。由于印章极易被伪造,并且印章的名义所有者(即印文所表示其姓名或名称的印章拥有者)与实际控制者极易分离,所以,印章的证明力在本质上低于签名的证明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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