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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权的法定发生原因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

时间:2024-06-06作者:admin分类:资料浏览:8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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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解除的法定理由是什么2,简述一般法定解除权发生的事由有哪些3,租赁合同的解除权因法定事由而发生的情形有哪些

1,合同解除的法定理由是什么

合同解除的法定理由:(1)出现不可抗力,因为出现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得到实现的;(2)其中一方当事人在履行期限到之前,明确表达或者以其行动表明不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主要债务;(3)其中一方当事人不仅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履行债务,并且在经过另一方当事人催告后,依然没有在合理的期限里履行的;(4)其中一方当事人推迟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从而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

2,简述一般法定解除权发生的事由有哪些

解除权是发生在效力待定合同认定的过程中。解除权发生之日应当是指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效力待定合同存在之日。您这里所说的房屋买卖合同必须是效力待定合同才能作为行使解除权的前提条件。只要权利人知道无权代理人以他的名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即可在一年内行使解除权。无需等到房屋交付之日或者付款之日。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租赁合同的解除权因法定事由而发生的情形有哪些

本律师回答如下:出租人法定解除权的类型:1.因不可抗力而解除;2.承租人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而解除;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而解除;4.承租人未付或迟付租金而解除;5.承租人未按照租赁房屋的性质使用租赁房屋,并造成房屋损失而解除;6.对于不定期租赁出租人随时可以解除;承租人法定解除权的类型:1.因不可抗力而解除;2.出租人拒不交付租赁房屋而解除;3.因租赁房屋部分或全部毁损、灭失而解除;4.对于不定期租赁承租人随时可以解除合同;5.租赁房屋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时的随时解除权;6.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租赁房屋导致承租人不能使用而解除;7.权属有争议导致承租人不能使用而解除;8.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关于房屋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而导致承租人不能使用而解除;9.一房数租之有效合同不能实际履行而解除。(摘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你好,本律师回答如下:出租人法定解除权的类型:1.因不可抗力而解除;2.承租人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而解除;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而解除;4.承租人未付或迟付租金而解除;5.承租人未按照租赁房屋的性质使用租赁房屋,并造成房屋损失而解除;6.对于不定期租赁出租人随时可以解除;承租人法定解除权的类型:1.因不可抗力而解除;2.出租人拒不交付租赁房屋而解除;3.因租赁房屋部分或全部毁损、灭失而解除;4.对于不定期租赁承租人随时可以解除合同;5.租赁房屋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时的随时解除权;6.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租赁房屋导致承租人不能使用而解除;7.权属有争议导致承租人不能使用而解除;8.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关于房屋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而导致承租人不能使用而解除;9.一房数租之有效合同不能实际履行而解除。(摘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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