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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有病单位可以辞退么 公司可以辞退员工

时间:2024-06-06作者:admin分类:运动浏览:6评论:0

本文目录一览

1,工作期间生病单位是否可以辞退我2,生病期间公司能辞退吗3,生病期间公司能辞退员工吗4,单位能不能辞退患病职工5,有病以后单位能给开除吗

1,工作期间生病单位是否可以辞退我

关键看你的病情是否是职业病,如果是职业病那么工作单位不得辞退,但不是职业病,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给你一定的医疗期,期满后看能不能重新工作,经过用人单位重新安排工作岗位后仍不能工作的,用人单位有权辞退。

2,生病期间公司能辞退吗

员工生病期间,公司可以按照法定条件辞退员工。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只有符合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即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和四十二条规定,公司可以辞退员工。但对于生病正在治疗期间的劳动者,在法定医疗期内,非本人具有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法定过错,不得辞退;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可以辞退。

3,生病期间公司能辞退员工吗

若无以下情形,是不能的,否则属于违法解除,需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者生病期间,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   1、劳动者医疗期内,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属于违法解除,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标准为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和医疗补助费(6到12个月工资);   2、劳动者医疗期结束后,仍然无法上班的,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标准为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和医疗补助费(6到12个月工资);   3、劳动者病假期间,用人单位应该支付劳动者病假工资(标准为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

4,单位能不能辞退患病职工

能,如果是正式编制的如果单位强制单方面斥退员工,可以找当地的工会,总工会,甚至法院,如果是双方自愿的有职工签字那就不好找了,看证据证明力,希望我的经验能够帮到你
可以。但是病退。需给一大笔经费才行
职工患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严重违反公司制度、严重失职等除外),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有病以后单位能给开除吗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项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六条第(三)项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也就是说,劳动者患病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不能够开除劳动者,而且还要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不能。因为,生病不是你的主观过错,而是自然现象。单位应当现给予治疗,治疗期间不得开除。但是,法律应有规定的除外。详情请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劳动者生病享受医疗期,医疗期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属于违法解除,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和医疗补助金;劳动者享受的医疗期结束后,仍然无法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合法,但是仍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区分两种情况:一、“病”如果经劳动局认定为工伤,则在工伤医疗期内不能解除合同,治疗结束后,如果单位若给安排了适当工作,仍不胜任,可解除。二、如不属工伤,按工作年限有医疗期(各地劳动局有规定),到期后,仍不能工作的,单位可催促,然后可按单位规章制度解除。
1、员工生病是应当有医疗期的,单位不得随意开除。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3、可见,在员工患病时,只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其他方式开除的,应当属于违法解除,需要支付员工赔偿金。4、赔偿金计算标准为,工作满一年需要支付两个月工资,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照半年计算。
出具急性疾病诊断证明书及相关住院证明给单位,依照合同法职工因病不能工作短期内不能解除劳动合同,长期的因病不能工作,可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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