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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保证金哪个法律提到 没有法律依据

时间:2024-06-06作者:admin分类:自然浏览:9评论:0

1,这个保证金派出所根据哪部法律收的

我是律师,就你所述,如果你没有违反规定,会还的。
你好派出所有权收取保证金,治安管理处罚法或刑事诉讼法都有规定但收取保证金不管哪种情况,不应当只打收到条,该保证金应当通过银行或其他机构缴纳不应有执法人员当场收取,执行程序存在不当

2,什么是合同的保证金违约怎么处理

合同违约是指违反合同债务的行为,亦称为合同债务不履行。这里的合同债务,既包括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又包括法律直接规定的义务,还包括根据法律原则和精神的要求,当事人所必须遵守的义务。仅指违反合同债务这一客观事实,不包括当事人及有关第三人的主观过错。  另,合同违约,需要依据合同约定或者依据合同法,由违约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第一百一十七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解释一下:您所说的保证金目的是为了双方能更好的履行合同,从法律的角度来讲,应属于合同法中所说的定金(注:非订金,二者有本质区别,您在以后签订后同时也要特别注意)。定金为合同的担保方式之一。至于赔偿责任,根据意思自治原则,约定优先于法定。即如果双方有对赔偿责任的约定,从其约定;无约定,从法定。赔偿的认定遵从过错责任原则。一般来讲,对于违约,过错大的一方承担较大责任,过错小的一方承担较小责任。除此之外,还要考虑不可抗力因素对违约事实的影响,如果不可抗力因素是违约的全部原因,对方可不予给您赔偿,如果不可抗力因素不足以构成全部的违约事由,那要根据对方除不可抗力因素之外的过错来承担责任。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通俗一点讲,就是天灾人祸、天要下雨娘要嫁人之类的事情。

3,什么是合同保证金合同保证金退还吗

关于合同保证金,目前经常出现的基本是3种:1.商业合同的保证金,现在多用于加盟,承包工程等商业活动中。按合同法规定,在签署商业合同中,如合同条款中的约定中有提到合同保证金的事宜,此时合同中的合同保证金就属于一种约定,是受法律保护的,在履行合同时需按双方有效合同的约定处理。2.劳动合同中的合同保证金,劳动法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3.租赁合同保证金,房屋出租时,出租人可以与承租人约定收取房屋租赁合同保证金,房屋出租时,出租人可以与承租人约定收取房屋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是一种履约保证的措施,是指出租人根据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期限、房屋用途、维修责任等因素与承租人约定收取的租赁押金。 此时合同是合法,在履行合同时需按约定处理。可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调解委员会调解,调解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我认为协商解决是解决纠纷的最佳途径,即可节省双方的诉讼成本,又可以节约司法资源。
问题是在签订合同时你就知道这些情况还是在合同签订以后,若是之前,那么合同成立生效,没法要求退还保证金;若是在签订之后知道,则可以主张撤销合同。
在合同法中首先没有合同保证金这个专业术语. 根据合同法解释【2000】44号第118条关于“当事人交付保证金 押金或定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的规定,首先确定它是否是定金,二是被排除在定金范围之外的保证金,乃需予已类型化,确定每种类型的效力! 关键是看它是不是定金! 定金必须以明确的意思表示约定。当事人要么明确约定其给付的金钱为定金,要么约定了定金罚则的实际内容,否则不构成定金。从中看以看出,你们所签订的合同中的不是定金! 但保证金有7种 1 备用金类型保证金 2 预付款类型保证金 3 租赁保证金 4装修保证金 5 定金类型保证金 6 保有返还请求权的保证金 7无双倍返还效力的保证金. 我们可以应用排除法 1(因为当事的义务是付款,而你的义务是交货)2(因为预付款是不用退得,可以与货款抵消)3 4 7(合同另一方履行了自己的义务) 我们的重点就放在了6 与5上,保有返还请求权的定金,它要求再合同中明确注明对方有返还保证金的条款,如果合同当事人没有履行合同内容!根据你所说,你所签的合同就不是属于第6种了。 即我们得出结论 你的保证金是定金类型了(根据当事人的意思和合同条款的联系性,有的保证金应被认定为定金)合同中说保证金会随进货返还,即它的另一层意思就是说保证金会随不进货而不返还! 所以你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4,合同法保证金什么是合同中的保证

合同保证金是保证最常用的担保方式,关于合同保证金,目前经常出现的基本是三种:1、商业合同的保证金,现在多用于加盟,承包工程等商业活动中。按合同法规定,在签署商业合同中,如合同条款中的约定中有提到合同保证金的事宜,此时合同中的合同保证金就属于一种约定,是受法律保护的,在履行合同时需按双方有效合同的约定处理。2、劳动合同中的合同保证金,劳动法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对违反以上规定的,由公安部和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立即退还给劳动者本人。若未交可以不交,若已交可以要求用人单位退还,或向当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举报。如就此发生争议,可以在发生争议之日起60日内申请劳动仲裁,此合同保证金不成立且不合法。3、租赁合同保证金,房屋出租时,出租人可以与承租人约定收取房屋租赁合同保证金,房屋出租时,出租人可以与承租人约定收取房屋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是一种履约保证的措施,是指出租人根据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期限、房屋用途、维修责任等因素与承租人约定收取的租赁押金。此时合同是合法,在履行合同时需按约定处理。
合同的保证金,合同保证金指的是签订合同的一种约定。保证金具有担保的作用。具体来说,保证金的作用根据签约目的或者一方当事人的请求而有所不同。签约、成约、证约、履约、违约、解约等等都可以保证金为媒介起担保作用。关于合同保证金,目前经常出现的基本是3种:1、商业合同的保证金,现在多用于加盟,承包工程等商业活动中。按合同法规定,在签署商业合同中,如合同条款中的约定中有提到合同保证金的事宜,此时合同中的合同保证金就属于一种约定,是受法律保护的,在履行合同时需按双方有效合同的约定处理。2、劳动合同中的合同保证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对违反以上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立即退还给劳动者本人。3、租赁合同保证金,房屋出租时,出租人可以与承租人约定收取房屋租赁合同保证金,房屋出租时,出租人可以与承租人约定收取房屋租赁保证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合同中履约保证金比例一般为总金额的5%-10%。 履约担保是指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要求承包人提交的保证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履约担保是工程发包人为防止承包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约,并弥补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履约担保...

5,承包工程保证金应该交给谁有无法律规定

交给发包人,也就是大家说的甲方。。法律依据是:《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以下简称保证金)  1、保证金的含义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即质量保修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  2、缺陷责任期及其计算  发包人与承包人应该在工程竣工之前(一般在签订合同的同时)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合同的附件。保修书中应该明确约定缺陷责任期的期限。  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算。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期限责任期从实际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算。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竣(交)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交)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  3、保证金预留比例及管理  (1)保证金预留比例。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5%左右的比例预留保证金,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预留保证金的比例可以参照执行发包人与承包人应该在合同中约定保证金的预留方式及预留比例。  (2)保证金预留。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结算价款并预留保证金。  (3)保证金管理。缺陷责任期内,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政府投资项目,保证金的管理应按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政府投资项目,保证金可以预留在财政部门或发包方。缺陷责任期内,如发包方被撤销,保证金随交付使用资产一并移交使用单位,由使用单位代行发包人职责  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发、承包双方可以约定将保证金交由金融机构托管;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方式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保证金,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发、承包双方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约定的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约定。  由于用户使用不当或自行修饰装修、改动结构、擅自添置设施或设备而造成建筑功能不良或损坏者,以及对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损害,不属于保修范围。  三、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为发、承包双方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约定的期限。但不能低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要求的最低保修期限。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建设工程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的最低保修期限的要求为: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和供热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二年。

6,收取合作保证金有法律依据吗

收取合作保证金相关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9860412]第八十九条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可以采用下列方式担保债务的履行:(一)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三)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四)按照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留置该财产,依照法律的规定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第九十二条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19950630]第八十九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九十条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第九十一条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0315]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1208]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一百一十六条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者生效要件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第一百一十七条定金交付后,交付定金的一方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以丧失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收受定金的一方可以双倍返还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对解除主合同后责任的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第一百一十八条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20010404]第二十二条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0428]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可以,这属于民事自愿
就你所述,没有法律依据。
合理的。仔细想想就知道了。法律上有这么一条规定,在展销会结束后,如果消费者发现产品质量有问题,是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方请求赔偿的。可是商场也没有可能完全地去保障每个摊位的产品是都合格的,商场的权利该如何保障呢?所以我们看到很多商场都是会向承租方收取保证金,这笔保证金就是用在以防万一,用于赔偿消费者的。
你所说的保证金应属于租赁合同中的押金,合同法没有禁止不许缴纳押金。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在合同中确定就有效力。但是租赁期满此保证金必须退还。

7,合同法规定可以收取保证金吗

合同法没有规定保证金,但规定了违约金和定金,且规定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收取其中一个。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扩展资料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九十条,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九十一条,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合同保证金是保证最常用的担保方式,关于合同保证金,目前经常出现的基本是三种:1、商业合同的保证金,现在多用于加盟,承包工程等商业活动中。按合同法规定,在签署商业合同中,如合同条款中的约定中有提到合同保证金的事宜,此时合同中的合同保证金就属于一种约定,是受法律保护的,在履行合同时需按双方有效合同的约定处理。2、劳动合同中的合同保证金,劳动法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对违反以上规定的,由公安部和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立即退还给劳动者本人。若未交可以不交,若已交可以要求用人单位退还,或向当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举报。如就此发生争议,可以在发生争议之日起60日内申请劳动仲裁,此合同保证金不成立且不合法。3、租赁合同保证金,房屋出租时,出租人可以与承租人约定收取房屋租赁合同保证金,房屋出租时,出租人可以与承租人约定收取房屋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是一种履约保证的措施,是指出租人根据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期限、房屋用途、维修责任等因素与承租人约定收取的租赁押金。此时合同是合法,在履行合同时需按约定处理。
合同法规定可以收取定金,作用与保证金是一样的。《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合同保证金是保证最常用的担保方式,关于合同保证金,目前经常出现的基本是三种:1、商业合同的保证金,现在多用于加盟,承包工程等商业活动中。按合同法规定,在签署商业合同中,如合同条款中的约定中有提到合同保证金的事宜,此时合同中的合同保证金就属于一种约定,是受法律保护的,在履行合同时需按双方有效合同的约定处理。2、劳动合同中的合同保证金,劳动法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对违反以上规定的,由公安部和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立即退还给劳动者本人。若未交可以不交,若已交可以要求用人单位退还,或向当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举报。如就此发生争议,可以在发生争议之日起60日内申请劳动仲裁,此合同保证金不成立且不合法。3、租赁合同保证金,房屋出租时,出租人可以与承租人约定收取房屋租赁合同保证金,房屋出租时,出租人可以与承租人约定收取房屋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是一种履约保证的措施,是指出租人根据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期限、房屋用途、维修责任等因素与承租人约定收取的租赁押金。此时合同是合法,在履行合同时需按约定处理。
当然是无效的,你签订的合同属于部分不合法。除了保证金之外其他条款都生效的!如果公司到时候扣你工资,你完全可以告它,现在没扣你就忍忍,毕竟工作不好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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